招标信息

大庆油田设计院有限公司化学工程部水处理剂干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油田设计院有限公司化学工程部水处理剂干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大庆油田设计院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受大庆油田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油田设计院有限公司化学工程部水处理剂干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7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

2.4 交货日期:2026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

2.5 交货地点:按用户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须为合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进行核实营业执照的有效性。

3.2投标人必须是招标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或制造商声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界面查询失信人信息,标注为“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承诺书”,按“技术承诺书”中内容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商务报价表的备注栏中必须填写其投标产品规格型号;

3.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12个月;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3日09:00:00至2025年03月19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