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医学检验(含药物浓度和病理)外送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3-13(一)项目编号:HAYX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医学检验(含药物浓度和病理)外送项目。
(三)预算金额:大写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小写(¥4500000.00元);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一标段 |
医学检验和病理检测项目 |
1批 |
200万元 |
二标段 |
药物浓度检测项目 |
1批 |
250万元 |
(四)最高限价:
序号 |
名称 |
最高限价 |
一标段 |
医学检验和病理检测项目 |
最高投标折扣率为100% |
二标段 |
药物浓度检测项目 |
最高投标折扣率为100% |
注:本项目按实结算,检测数以最终实际检测数量为准。
(五)项目简要说明: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医学检验(含药物浓度和病理)外送项目,本次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投标人可兼投兼中,最终根据项目分类每标段各确定1名成交投标人。
(六)服务期:三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生物实验室备案证书。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
(4)投票人提供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并提供自2024年9月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一)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3日上午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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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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