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航运公司2025年高栏航线7-8万吨级煤炭运输租船招标公告

2025-03-13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航运公司2025年高栏航线7-8万吨级煤炭运输租船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2064,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由黄骅/天津/秦皇岛/京唐/曹妃甸/龙口/锦州至珠海高栏港的煤炭租船。安排一艘7-8万吨级船舶原则上连续航次往返运输。运量为预估运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以实际承运量为准。本项目包含了完成该航线运输任务的所有工作环节,包括船员配置、船舶维护保养等。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总货量

(万吨)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分包

备注

1

航运公司2025年高栏航线7-8万吨级煤炭运输租船项目(第一标段)

165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黄骅/天津/秦皇岛/京唐/曹妃甸/龙口/锦州至珠海高栏

不允许

第二标段:由黄骅/天津/秦皇岛/京唐/曹妃甸/龙口/锦州至珠海高栏港的煤炭租船。安排一艘7-8万吨级船舶原则上连续航次往返运输。运量为预估运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以实际承运量为准。本项目包含了完成该航线运输任务的所有工作环节,包括船员配置、船舶维护保养等。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总货量

(万吨)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分包

备注

2

航运公司2025年高栏航线7-8万吨级煤炭运输租船项目(第二标段)

165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黄骅/天津/秦皇岛/京唐/曹妃甸/龙口/锦州至珠海高栏

不允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半年期或以上的船舶长协运输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拟执行该项目的自有或光租、期租的散货船。其中:至少1艘7.0万吨≦载重吨≦8.0万吨自有船或光租船或期租船,船龄小于20年(含)。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载重吨(载重吨:满载排水量-空载排水量)数值的证书(营运证或船舶检验证书薄等)和能证明船龄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船龄的证书等。

    【8】其他要求:(1)投标船舶若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的自有船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海事部门颁发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2)投标船舶若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的光租船舶,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已在海事机构备案的光租登记证书扫描件,且光租期限需涵盖本次招标项目完整的服务期限,如果光租期限截止日期落在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内,则投标人需提供到期继续办理光租的承诺。上述相关证书及合同等资料均为加盖公章扫描件。

        (3)投标船舶若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的期租船舶,投标人须提供期租合同复印件,且期租期限须涵盖本次招标项目完整的服务期限,如果期租期限截止日期落在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内,则投标人需提供到期继续办理期租的承诺。上述相关证书及合同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投标船舶若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自有、光租或期租船舶,投标人须提供与其分公司的所属关系证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13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2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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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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