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智慧靶场”土建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保山市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慧靶场”土建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智慧靶场”土建工程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智慧靶场”土建工程采购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3 招标规模:1811766.80元。

2.4 项目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2.5 工期: 90 日历天(含施工准备期及冬雨季、节假日)。

2.6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3年的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若成立不足3年,则附成立之后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根据“财办202232号”的规定,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须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自动赋码验证,未赋码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1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3.5.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复印件)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承诺声明)

3.7投标人信誉: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投标人承诺声明);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

3.8项目组配备人员要求:

3.8.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投标人承诺声明)。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

3.8.2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

3.8.3项目组成员要求: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安全员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施工员、质量员需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登记备案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备案材料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3月21日,每日上午08: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