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智能招采系统研发实验支撑环境设备招标公告

2025-03-13
一、项目名称:智能招采系统研发实验支撑环境设备

二、项目编号:2025-YJ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智能招采系统研发实验支撑环境设备

详见“第五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货点验和集成联调。

北京市,采购单位指定交付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423.11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单位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要求:

1.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2022年3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8.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9.被某主管机关、某院作出禁止参加采购外协活动等相关处罚的供应商,在处罚期内不得参加研究院科研采购外协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1.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二)特定资质要求: 

·  具有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具有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3 月14日至2025年3月 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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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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