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
二、标段(包)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公司建设规模为1×600 t/d的垃圾焚烧线 + 1×12MW汽轮发电机组。
七、服务内容:供应商负责飞灰库进口(含斗提机进口开始)至飞灰养护暂存间和飞灰外运装车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飞灰稳定化处理间、螯合剂制备系统(工艺水箱、螯合剂储存/稀释罐、泵及连接管道)、螯合剂供货、飞灰吨袋供货、转运叉车、固化设备运行、吨袋封口、打印及张贴标签、袋装飞灰厂内转运、堆放、每日数据统计、台账填写、暂存及装车,以及其主附系统的运行、检查、保养,原灰及处理后飞灰的日常检测,暂存库内外以及飞灰处理间内外所有保洁以及环境卫生等工作,同时还应负责叉车操作、耗材提供等与之有关的所有工作。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飞灰螯合固化产物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规定的要求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十、服务地点要求: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文化街道文化居委会老追古村149号-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应答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询价服务的供应商,提供应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应答人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料(2025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3.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2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螯合固化处理服务业绩。注:1)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合同服务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应答人提供的合同如为螯合剂供货业绩,则合同中须体现相应飞灰稳定化或螯合或固化等处理服务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未按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信息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4.信誉要求: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人员要求:叉车转运人员需要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证书,请至少提供1个服务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证书资料(有效期内)。6.其他要求:6.1应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3日 到 2025年03月19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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