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栾川县公共配送物流园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3
2、项目名称:栾川县公共配送物流园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80000.00元

最高限价:98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  

(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栾川政采磋商(2025)0033号-1

栾川县公共配送物流园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980000.00

980000.00

98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栾川县公共配送物流园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5.2采购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竣工、工程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5.3资金来源:专项债及自筹资金;

5.4服务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5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竣工、工程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供应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须附资质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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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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