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5年黄巷机楼水系统暖通系统巡检维保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2025-03-13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询比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项目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两者满足其一,合同自动终止。

1.2本次询比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5年黄巷机楼水系统暖通系统巡检维保服务项目,主要包含供应商为黄巷机楼水系统暖通系统提供日常巡检,设备故障应急维修,整机保养及零部件更换,易损件配备,阀门保养,管道除锈,保温修复,关键设施设备清洗等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项目框架采购金额:含税84.8万元人民币。

服务地点:中国电信无锡分公司黄巷机房。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项目预算金额用完为止。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成交供应商数量:1人,成交份额:100%。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折扣为100%,响应人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扫描件。注:提供截屏打印扫描件。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屏打印扫描件。注:提供截屏打印扫描件。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1起同类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签章页等关键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如有)、签章页等关键页),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以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和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的,不予认可。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符合本项规定。

2.1.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提供承诺书。

2.1.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注: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7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现场值班巡检及技术支撑人员不少于5人。

(1)提供1名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须具备5年以上设备维修维护经验,维护经验自取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相关部门首次颁发的制冷维修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起。

(2)提供1名支撑工程师,该支撑工程师须具备由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和由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中至少2项证书。

(3)提供不少于3名现场作业实施工程师,这些人员中须具备由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不少于1人,由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不少于1人,由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不少于1人,在此基础上至少有1人具备由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操作证。

注: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证书扫描件。供应商须提供由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自2024年12月(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00分00秒至2025年3月19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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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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