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大能源有限公司井下辅助运输车辆(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招标公告

2025-03-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大能源有限公司井下辅助运输车辆(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招标,已由晋控投资字[2024]59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融资,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大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大能源有限公司购置井下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5辆(19座)。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井下辅助运输车辆(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招标。

标段内容:

序号

名称

载重(t)

功率(kW)

数量(辆)

使用地点

备注

1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

19人(含

司机座)

≥70

5

人员运输

要求配备矿井上下充电桩各两套

2.3交货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大能源有限公司。

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井下辅助运输车辆(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招标,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产品资质要求:具有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投标时除提供整车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外,还应同时提供所配套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或矿用隔爆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矿用隔爆型永磁同步变频电动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充电机或矿用隔爆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充电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须具备至少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供货业绩(不低于19座电动人车)。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具备供货合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注: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13 17:30至2025-03-18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4-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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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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