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阳市眼科医院手术室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2
1.2项目名称:安阳市眼科医院手术室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220000元;最高限价:220000元;

1.5采购需求及内容:安阳市眼科医院手术室净化系统维保服务,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第2条:标段(包)内容(范围)及具体采购需求”。

1.6服务期限:包括屈光手术中心手术室服务期两年、病房手术室服务期一年;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一日的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附入响应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响应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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