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伊春市中心城区换热站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3-13

 

2024年伊春市中心城区换热站改造项目 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S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发改发【2024】26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伊春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和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春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伊春市中心城区换热站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伊美区和乌翠区。

2.3一标段招标控制价:4,194,120.17元。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1、换热站设备改造:对3座换热站设备进行改造,更换循环泵3台,更换阀门58个,电缆,管道、弯头等。2、地沟外移:对10栋楼地沟内供热管道外移至楼前直埋敷设,更换预制直埋保温管1891米(沟长度),焊接球阀184个,新建井室9座,路面拆除及恢复1405平方米。3、单元立管更换:更换5栋楼单元立管。4、分户改造:对2栋楼进行分户改造,包括新建二级网、阀门井、路面拆除及恢复以及室内分户主管道安装。

2.5计划工期:183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4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9月30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02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参照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3月0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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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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