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海淀区翠湖北路东延(上庄路-京新高速)道路工程(第二标段)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审)〔2024〕34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登录后查看)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2500 米,道路红线宽40 米,设计车速为40 公里/小时。本标段为规划二路-京新高速(道路桩号K0+700-K2+507.07以东范围内)道路实施长度约为1800米。涉及雨水管道(最大管径φ1600毫米),涉及污水管道(最大管径φ1200毫米),涉及再生水管道(最大管径 DN1200毫米)及补水工程(最大管径DN1200毫米)的新建。 合同估算价 13853.42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508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海淀区翠湖北路东延(上庄路-京新高速)道路工程(第二标段)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补水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5年(2020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0日止)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限制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5 年 03 月 13 日 15 时 30 分至 2025 年 03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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