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原科技城智慧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14#楼及对应地下车库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13
1.招标条件

中原科技城智慧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410-410154-04-01-729348,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郑州高量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14#楼及对应地下车库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科技城智慧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14#楼及对应地下车库监理服务

2.2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3.3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智慧制造产业与量子产业等产业用房及配套设施用房等。本次招标范围建筑面积约10.356万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240万元。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以东、贾陈街以西、汉月街以南、白佛南路以北。

2.4招标范围:中原科技城智慧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14#楼及对应地下车库设计阶段、项目红线范围内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不含临电工程、正式电工程,自来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2.6监理服务期限:随工程设计、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没有在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3业绩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备注:

(1)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指:同一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若合同内未明确建筑面积,则需补充提供总平面图扫描件);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至少含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均须体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且一致,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须提供变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材料【以交(竣)工验收报告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

3.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3月1日以来)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郑州市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未存在被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况。

3.5财务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监理任务,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6其他要求:

3.6.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6.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6.5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 20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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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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