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度南沙共青团“青春聚力”志愿服务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度南沙共青团“青春聚力”志愿服务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度南沙共青团“青春聚力”志愿服务工作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95.3万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志愿服务活动管理服务

2025年度南沙共青团“青春聚力”志愿服务工作项目

1.00(项)

详见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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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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