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2026年商事主体登记业务资料规范化处理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及编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
1 |
(登录后查看) |
2025-2026年商事主体登记业务资料规范化处理技术服务 |
1项 |
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
¥990,000.00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服务总金额达到中标总金额,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合同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2)供应商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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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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