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重型柴油货车尾气、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油气抽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22025年度重型柴油货车尾气、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油气抽测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度重型柴油货车尾气、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油气抽测项目;
2.2项目地点:登封市;
2.3总投资:约52.91万元,预算金额:529100元;
2.4服务期限:2025年度;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6采购内容:重型柴油货车尾气入户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抽测等;
2.7标段化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重型柴油货车尾气入户抽测,预算金额190000元;
二标段: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入户抽测,预算金额190000元;
三标段: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抽测,预算金额149100元。
2.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一标段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二标段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检验检测资质证书;
三标段供应商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取得有效的CMA 证书,检测机构资质和实验室分析方法满足推荐的分析方法及相关要求。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根据需要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或采购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4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被评审委员会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只能选择标段顺序靠前的做为成交候选人,同时无条件放弃其他标段的成交资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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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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