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南通市分公司TGGL智慧工厂管理系统项目询比公告

2025-03-13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南通市分公司TGGL智慧工厂管理系统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1512)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南通市分公司TGGL智慧工厂管理系统项目(JSZB-2025-1151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该项目采购预算为82.41万元(含税)。其中,设备费8.28万元(含税,税率13%),设备安装费5.45万元(含税,税率9%,其中安全生产费1090元,不参与竞争),系统集成服务成本29.38万元(含税,税率6%),平台升级开发服务费39.3万元(含税,税率6%)。

2.2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3采购内容:提供工业互联网感知设备及工业网关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调试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服务,质保期一年。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质保期:自设备到货验收之日起1年。

2.6工期:总工期 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7维护服务期:1年,维护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8服务区域:江苏省南通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9标段:不划分。

2.10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份额100%。

2.11报价规则:报“设备费部分含税价(元)、设备安装费部分含税价(元)、系统集成服务部分含税价(元)、平台升级开发服务费部分含税价(元)、含税总价(元)”,“含税总价(元)”作为评审价。含税总价=设备费部分含税价+设备安装费部分含税价+系统集成服务部分含税价+平台升级开发服务费部分含税价。

2.1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设备费部分最高限价含税8.28万元,设备安装费部分最高限价含税5.45万元,系统集成服务部分最高限价含税29.38万元,平台升级开发服务费部分最高限价含税39.3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以下资质: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1.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者其下属行政机构或住建部或者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至少1人;

(2)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者其下属行政机构或住建部或者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1人;同时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者其下属行政机构或住建部或者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4)电工人员,具备电工证的特种操作作业人员至少1人。

(5)登高人员,具备登高证的特种操作作业人员至少2人。

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件)、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法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作未提供。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若为代理商响应,需提供响应产品“800万高清全结构摄像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响应;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若为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授权函,若为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响应均作否决处理。

3.1.7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必须为本次响应所涉及的全部规格型号产品。

(2)响应产品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

(3)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3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4)供应商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注册电话、邮箱等信息一致,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注:供应商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其响应将被否决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5.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7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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