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一般凭证印制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3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一般凭证印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选取不超过2家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负责行内一般凭证印制,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一般凭证印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一般凭证印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9.1通用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通过“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投标人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以及被清退供应商名单;
5.单位负责人(法人或董事长)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具有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8.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2专用条款:
1.服务能力要求:
1.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青岛市分行各营业网点、分行各部室、各指定POS商户、押运公司等招标人指定区域;
1.2供应商的配送能力涵盖工行青岛市分行各营业网点、分行各部室、各指定POS商户、押运公司等招标人指定区域。
2.其他要求
2.1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中国工商银
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2.2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1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17日 17时00分 售价:每套5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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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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