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七师2025年机井计量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3
2.项目名称:第七师2025年机井计量设施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5.最高限价:1441000.00元

6.采购需求:对125团18连,129团9连、10连、11连、13连200个样本井的流量计、保护箱、控电断路器、电表等关键零配件升级更新,以保障用水计量数据在线率达到95%以上。(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7.合同服务履行期限:2025年6月30日前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完成本项目及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14日00时00分到2025年03月21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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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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