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交警大队(含光明车管所)营房建设项目室内分布系统检测采购公告
2025-03-13光明交警大队(含光明车管所)营房建设项目室内分布系统检测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光明交警大队营房(含车管分所)建设项目 | ||||||
2 | 项目概况: | 光明交警大队营房(含车管分所)建设项目(国家编码:2019-440309-92-01-104205)南侧为光侨路,东侧为松白路,北侧为田寮路,西侧为根玉路、南光高速。项目建设用地面积80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630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包含交警大楼(11层)、备勤楼(7层)、车管分所大楼(4层)。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光明交警大队(含光明车管所)营房建设项目室内分布系统检测全部工作内容。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3-14 9:00至2025-03-18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浮动报价 | 控制价55259.20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20.0%,即44207.36元 | |||||
7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 | ||||||
8 | 结算方式: | 按包干价结算。 | ||||||
9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10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须包含发包的主要检测业务所需检测参数)。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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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近3年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不超过5项)(格式自拟,须体现合同名称、金额和签订时间)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关键页,应体现合同封面、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和概况、服务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甲乙双方签章等内容); 3)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可以参考为质量保障措施、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投入服务配套的设施情况、拟派本项目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等); 4)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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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登录后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后查看) | ||||
13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光明区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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