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液体除磷药剂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03-12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西安市第十七再生水厂(原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西安市第十八再生水厂(原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液体除磷药剂采购,采购量约1700吨,投加地点:污水处理生物反应池(不得对微生物造成不良影响),比选控制价为8551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一年。
2.3 交货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3160号西安市第十七再生水厂、西安市莲湖区大兴西路西安市第十八再生水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本比选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注:例如要求2022、2023、2024年无连续亏损,比选申请人2022、2023亏损或2023、2024或2022、2023、2024亏损,均不符合财务要求。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年供货量不低于850吨的液体除磷药剂供货业绩;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选
(1)接受代理商参选,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时,提供所参选货物的制造商对其的授权、代理制造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本次比选。
(2)比选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3.2.2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比选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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