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商标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3本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商标代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20万元,招标人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护公司商标专用权、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有效减少其他人的商标侵权行为,拟根据公司卷烟国际市场拓展实际,开展商标申请工作,现需要对公司境外自有品牌卷烟(含加热不燃烧)的中英文名称、LOGO图形及辅助图形,开展单一和组合形式的商标注册申请,为公司卷烟国际市场拓展奠定基础。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商标代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商标代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提供司法厅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登记事项(含变更登记和年度检查考核记录)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
3.2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且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4投标人须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或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3.5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以上均须提供网站相关内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持司法行政机关颁发执业许可证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持司法行政机关颁发执业许可证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3.7对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单位,禁入期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1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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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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