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停车场绿化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2025-03-14

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

停车场绿化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已由天水发改委批准建设,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停车场绿化工程专业分包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响应。

1.谈判编号:THTS-GC-202511-TP01

2.项目名称: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停车场绿化工程

3.采 购 人: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4.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4.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项目总承包金额为7.08亿元,建设单位为天水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为PPP项目,工程性质为市政工程,整个项目以地面线路为主,新建7座车站,1座停车场,铺轨11.69公里,包含有轨电车施工,市政道路改造等。

专业分包计划工期:不大于90日历天(以采购人项目部现场实际要求工期为准)。

4.2谈判内容:本次谈判采购内容为有轨电车停车场绿化工程(龙柏、雪松、栾树、银杏、白蜡、砂地柏绿篱、金边黄杨绿篱、紫叶小绿篱、草皮铺植)等及为完成全部施工范围的工程所需要的的其他内容和服务。

5.响应方资格要求

5.1分包商必须成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专业资质。

(1)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3)财务要求:资金状况正常,能满足项目要求。

(4)近三年承建过合同价15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且无不良反映。

5.2 人员配备要求

(1)分包企业法人必须诚信守约,无不良记录;

(2)现场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现场施工管理经验,能读懂施工图纸,熟知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施工及验收规范,诚信守约,无不良记录。

(3)具有与拟建工程相适应的技术力量,不得转包、价格合理(必须能对所报价格作出充分的解释、对图纸熟悉);

(4)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5)技工满足施工要求;

(6)特殊工种至少配备一名电工,持证上岗,有效持证率为100%。

5.3机具配备要求:谈判参与方必须配备满足招标人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各项管理的施工机械设备。

5.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3月1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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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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