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海塘安澜工程(中心区海塘)南闸液压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5-03-13
一、招标条件
乐清市海塘安澜工程(中心区海塘)南闸液压系统采购及安装(简称本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为:乐清市海塘安澜工程(中心区海塘)乐清市城东街道、城南街道,胜利南北片围垦区外侧,提标加固海塘 6.25公里;改建胜利南闸(净宽8米),提标加固城东闸、南区闸、白龙港闸及北区闸;塘顶及背水坡绿化7.64万平方米;塘前生态修复25.16万平方米,配套建设6座便民服务设施等;工程等别为Ⅱ等,海塘、水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1 级,设计潮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乐清市海塘安澜工程(中心区海塘)南闸液压系统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90万元。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为主)所列乐清市海塘安澜工程(中心区海塘)南闸液压系统采购及安装等工作内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90万元。
详细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交货期:60日历天。
4、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4个月,时间从业主方签发试运行验收试验合格证之日起算。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如投标人的分公司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则该投标人不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查询为准(以评审当日查询为准)。
3、投标人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虽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已执行完结者则需提供人民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按http://www.court.gov.cn,“进入网站首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的途径查询为准(以评审当日查询为准)。
4、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具备类似业绩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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