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华东公司进兴产业园项目电动吊篮租赁招标公告
2025-03-14中交建筑华东公司进兴产业园项目电动吊篮租赁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招标人为中交建筑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进兴产业园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动吊篮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开工日期:2024年6月10日
2.1.2项目名称:中交建筑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进兴产业园总承包项目
2.1.3项目类型:房建
2.1.4所属区域:中南区域广东省清远市
2.1.5项目工期:868日历天
2.1.6项目简介:本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产业大道旁。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1213.73㎡,总建筑面积200807.52㎡平方米,其中23幢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64833平方米;3幢宿舍总建筑面积约23844.82平方米;1幢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9780平方米;1幢饭堂总建筑面积约1571.2平方米;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总建筑面积约778.5平方米。项目为厂房、宿舍楼、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等。
2.2招标范围
本次租赁机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日期等,详见机械租赁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动吊篮租赁、安装、拆卸、移位、维保“一体化”服务能力,同时具备工程所在地监管部门认可的安装、拆卸等相关资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建筑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6 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租赁合同。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