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材料公司山东玻纤沂水热电主控室迁移土建工程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3-14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老厂房东侧20 轴-22 轴7 米平台及7 米除氧间,原管道设备拆除后,改造后做装饰,B 轴-C 轴改造成主控室面积约174 平方米,B 轴向南加热器平台及汽轮机基础面积约12 米*12 米,用双面石膏板隔墙及蜂窝铝板吊顶改造成大会议室大厅。技术方案说明中所有内容(包工包料)。

具体要求见下表:

标段

工期

需求单位

最高限价总价(元)

备注

1

40 天

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

580000

(含税,税率9%,)

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价款=Σ实际完成工程量(以验收单为准)*相应的中司

标综合包干单价进行结算。中标文件中未包含的综合单价,执行2016 年版《山

东省建安、市政、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取费标准,定额人工费建筑执

行110 元/工日、安装执行120 元/工日,材料单价执行中标材料价格,根据现行

规定的费率标准计算工程造价后,土建工程按三类工程下浮10%;金属结构安装

等其他地面工程下浮15%;安装工程下浮15%。水、电乙方自行解决,结算时不

再扣除。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具9%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经过三级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2 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剩余的价款,所有付款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以上资质能力即可;
2.3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有二级建造师或以上(建筑类);
2.4 业绩要求:自2022 年以来具有3 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工程防腐);
2.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2.6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3 月14 日起至2025 年3 月18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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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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