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50周年校庆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性磋商公告
2025-03-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50周年校庆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国内服务) |
1 |
项 |
120000.00 |
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交付成果。在服务期限内,制作团队应根据学校的要求和反馈意见,及时对宣传片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宣传片质量达到学校预期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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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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