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灌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灌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灌溉设备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2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

标段

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交货期

质保期

1

JTZB-20250117(01)

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灌溉设备采购项目(卷盘式喷灌机)

JP75-400卷盘式喷灌机及相关配件,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3年

2

JTZB-20250117(02)

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灌溉设备采购项目(PE软带等)

PE软带、PE直接、钢卡堵头等设备及相关配件,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1年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货物的装卸、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税费等全部内容。

2.4交货地点:大安市安广镇、太山镇。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应有类似设备供货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01月0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01月0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须是潜在投标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本项目招标共2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可兼中,前序标段中标则不再参与后续标段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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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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