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三煤组35采区突出危险性鉴定(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13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三煤组35采区突出危险性鉴定(二次)已审批,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永城市陈四楼煤矿(以下简称“陈四楼煤矿”)是河南能源集团永煤公司开发建设的第一对矿井,1990年7月26日开工建设,1997年11月6日建成投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240万t/a,2024年核定生产能力320万t/a。截至2024年12月末,矿井可采储量9374万t,剩余服务年限20.9年(备用系数1.4),其中二2煤层可圈工作面储量1291万t(实体煤,下同),大巷煤柱资源2048万吨。目前矿井采用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主要开采二2煤层。根据2015年4月河南省工业化和信息化厅《关于认定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永煤公司陈四楼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通知》,陈四楼煤矿二2煤层为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十条: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工作应当由具备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资质的机构承担。根据矿井生产规划,需由具备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资质的机构测试35采区三煤组煤层瓦斯参数,开展35采区三煤组煤层瓦斯赋存规律分析,然后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三煤组35采区突出危险性鉴定(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煤与瓦斯突出”类别;

3、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备承接本项目及合同履行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13日18时00分到2025年3月20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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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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