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建行淮安分行淮安富春支行营业用房租赁供应商征集通告招标公告

2025-03-14
一、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1《建行淮安富春支行营业用房租赁集中采购需求》。

二、征集时间

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3月19日15时00分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和报名资料

“→”所指为供应商需要上传建行龙集采系统的报名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登录后查看)

⒈采购参与意向反馈函

→供应商在报名资料中提供:《采购参与意向反馈函》〔签名+(单位)公章〕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⒉基本要求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成立时间在1年(含)以上;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实力、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

⑷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⑸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队伍,有必要的设备机具,有良好的服务水平。

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供应商在报名资料中提供:(单位)最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公章);〔个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在报名资料中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企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⒊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企业)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45万元(含),实收资本原则上不得为0元。〔事业单位或个人不作要求〕

→供应商在报名资料中提供:(企业)实收资本证明材料(公章),如果为分公司则提供总公司实收资本证明材料(公章),建行龙集采系统实收资本反显不为0元的可以不提供。〔事业单位或个人不作要求〕

⒋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具体情形包括:

⑴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⑵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⑶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⑷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⑸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⑹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⑺其他具有关联关系的情形。

建行淮安分行通过建行龙集采系统等查询对比。

→供应商在报名资料中出具:《承诺与声明》(单位公章/个人签名)(格式详见附件3)。

⒌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⑴与建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行合法利益和声誉、不存在针对建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⑵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⑶供应商在本项目集中采购过程中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参与或者入选资格。具体包括: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②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③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⑷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

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且已就此对建行或者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者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者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在报名资料中出具:《承诺函》(单位公章/个人签名)(格式详见附件4)。

⒍执业资质

已经取得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在有效期内。

拟出租不动产未被抵押、查封,不存在异议、居住权。

→供应商在报名资料中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扫描件(单位公章/个人签名)。

→供应商在报名资料中提供:近6个月内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簿信息查询结果》的扫描件(单位公章/个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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