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泡沫玻璃招标公告

2025-03-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泡沫玻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泡沫玻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泡沫玻璃

1.000

立方米

2

其他保温材料及制品

1.000

公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1)提供2022年或2023年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备3年以上投标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经验,提供至少6套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标的产品的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易派客订单)证明材料,每个计算周期(如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为一个计算周期)销售额不少于100万元。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完全响应招标方的技术要求,提供符合招标方技术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如无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则提供法人代表签署加盖公章的完全响应招标技术要求承诺书)。(2)投标人书面承诺:所供产品满足“绝热保温材料技术要求”,含中石化《炼化企业视觉形象工程规定》《中国石化防腐绝热质量提升工程规定》等相关技术要求规定。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3月14日12时0分至2025年3月20日16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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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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