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油水分离器500m3/h招标公告

2025-03-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工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油水分离器500m3/h,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油水分离器500m3/h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化工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油水分离器500m3/h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21年-2023年)利润率至少有一年不低于0,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1、2016年至今,投标人在国内具有3套(含)以上单台处理量≥200m3/h油水分离器的制造、供货业绩,并且安全无故障连续运行1年(含)以上。需提供商务合同影印件、技术文件(体现处理量、供货内容等)、用户安全无故障连续运行1年(含)以上的证明(签字盖章)、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2、资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中标后业主可到实地考察,若不符合条件予以否决。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5)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为正确真实的资料(提供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至少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原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必须承诺全部满足《技术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3月14日11时22分至2025年3月21日16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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