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特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3-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特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2000000元(国库资金:2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特保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近几年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年收案量持续攀升,我院不仅执行案件量大,而且执行案件具有突发性、群体性、暴力性等特点。目前我院执行局现有办公地点3处,分别位于浦东大道2750号、惠南镇城西路255号,临港环湖西三路589号,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执行干警工作任务特别繁重,且各类突发性执行任务也日益增加。为全面缓解执行难的困境,提升法院干警执行案件的数量、质量和效率,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一家合格的特保供应商来辅助执行干警的各类工作,包括协助执行干警开展各类辅助性工作、协助干警维持执行现场的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参加早执行、夜执行、集中专项执行等活动、协助干警对执行场所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等工作。本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一招三年(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每年结束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在相同采购任务的条件下确定次年合同的签订。如年度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的(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将重新采购。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经由其法人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属于同一法人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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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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