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生物质锅炉脱硫脱硝废气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14

江苏省环保集团宿迁有限公司现对“某生物质锅炉脱硫脱硝废气处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询价要求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交材料。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某生物质锅炉脱硫脱硝废气处理设备采购。

(2)采购内容:根据甲方要求,供应商负责开展12000Nm3/h燃生物质锅炉烟气脱硫脱硝治理工程技术服务,主要包括还原剂制备供应系统、尿素溶液喷射系统、低氮燃烧系统、SCR反应器系统、脱硫系统、控制系统、锅炉漏点找补、管路、保温、油漆等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保证治理后的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浓度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并通过验收。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并在乙方具备工作开展的条件下,乙方于60日内完成废气治理设施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4)项目预算:49.8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6)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的处罚。

(8)本项目不采用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特殊资格条件

(1)供应商承接并完成过类似项目的环保治理工程。

三、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3月14日到2025年3月20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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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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