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选煤厂工程第三批设备采购公告
2025-03-14
招标公告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就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选煤厂工程第三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相关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选煤厂工程第三批设备采购
2.采购编号:HYC
3.招标范围:设备名称及数量见下表
包号 |
设备或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带式输送机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6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2 |
刮板输送机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7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3 |
采制化设备及辅助设施 |
见技术规格书 |
批 |
1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注:
(1)本项目设有拦标价,超过拦标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拦标价为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格,税率为13%。
(3)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设备交货期
2025年5月31日前且不影响现场及时安装(出卖人发货前5天应通知买受人具体发货时间,将设备电子版资料扫描发买受人确认后再进行发货)。交货期为最后一件货物交到项目现场的时间。
5.设备交付地点及运输方式
出卖人自行运送至: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选煤厂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场所/地点,并负责卸货。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至少具有合同业绩3份,证明文件为投标人供货合同关键页(合同应附上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设备清单页以及双方签字盖章页,如合同无法显示中标金额,可提供发票)复印件。
(6)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截图。
(7)自公司成立以来在运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记载的承诺函。
(8)付款方式需响应招标文件,如有偏离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付款方式见第四章)。
(9)包3采制化设备及辅助设施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设备制造商,并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与时间:
发售时间:2025年3月14日10:00至2025年3月25日10:00
文件售价:500元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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