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经开区基本医疗保险“共管联办”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2025-03-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

项目名称:2025年经开区基本医疗保险“共管联办”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万元

采购需求:

 

2025年经开区基本医疗保险“共管联办”服务项目,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报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再进行续签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续签单价与本次采购中标价一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必须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本招标文件中所表述的法定代表人签章,如果地市级及以上分公司(支公司)等机构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章均可;如果投标人为保险总公司的,则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签章。

4、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必须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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