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雨花区公共垃圾站、厕所除臭设备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招标公告

2025-03-14
项目名称:雨花区公共垃圾站、厕所除臭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2491250元。
       最高限价:2491250元。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雨花区公共垃圾站、厕所除臭设备维护服务 本项目针对雨花区102个公共垃圾站及75个公共厕所,共计102台喷淋除臭设备,负压除臭设备52台(包含2026年1月过质保期的24台公厕除臭设备质保期后的运维),厕所壁挂除臭设备62台,提供除臭设备运维服务(具体服务数量以实际运维数量为准),包括除臭设备维护、维修、巡检和除臭药剂配送等服务。中标供应商提供全年不间断微生物除臭剂不少于100吨/年及灭蝇剂不少于2吨/年,具体数量以采购人各站点需求为准。 1 1245625 1245625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按规定提供了相应证明材料的,视同小微企业,满足此项资格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2025-04-08 09: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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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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