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团龙凤热电破产清算专项资产评估服务机构选聘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3-141.1项目名称:电力集团龙凤热电破产清算专项资产评估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1.3采购范围及要求:选聘资产评估公司为海阳龙凤热电有限公司(含子公司海阳市安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凤热电)破产清算专项资产评估服务,(具体进驻开始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1.3.1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公司财产,清理清查公司资产形成资产明细清单,委托方提出的关于资产评估中的其他业务等。
5、根据委托方实际工作要求,对部分资产设备需单独出具报告。
1.4 服务期:至龙凤热电及子公司安隆新材资产评估完成;
1.5需求单位:海阳龙凤热电有限公司(含子公司海阳市安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6 最高限价(元):10万元(含税);
1.7 结算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50%,中标方提供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后支付合同价款剩余部分。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设立的资产评估公司,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检,评估团队数量不少于20人;
(2)资产评估公司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含本数);
(3)近三年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适宜提供资产评估代理服务的情形;未受到过省/市国资委等公开通报等处罚;
(4)资产评估公司近3年来为不少于2家省属或市属国有企业(全资或控股)提供资产评估服务;
(5)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不存在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服务;不存在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资产评估报告;不存在违反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行为;
(6)符合选聘回避原则
①服务机构原则上与参选事项涉及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利益或经济纠纷等情况。
②服务机构原则上与服务单位不存在与本次选聘相关的可能导致服务单位产生损失的过往或当下的合作关系。
2.3人员要求:
(1)本项目团队评估人员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资产评估师),均持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证。提供分工明确的人员列表及人员执业证书(含年检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资产评估师应执业3年以上,其余资产评估人员执业1年及以上;
(3)团队成员熟悉国资监管、国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具有从事国资国企资产评估服务的经验。
2.4业绩要求:
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截止2024年12月20日) 服务机构为省属或市属国有企业(全资或控股)、上市公司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经历,至少提供2个案例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2.5财务要求:提供近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6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03月14日起至2025年03月2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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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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