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街私言涌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3-14投资项目名称
南沙街私言涌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南沙街私言涌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南沙街私言涌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南沙区财政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主要对南沙区南沙街私言涌进行整治,全长1350m,河道平均宽度33.26m。主要功能为排涝,设计标准采用区域排涝标准,采用5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
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南沙街私言涌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
1.1.3 设计范围:本工程主要对南沙区南沙街私言涌进行整治,全长1350m,河道平均宽度33.26m。主要功能为排涝,设计标准采用区域排涝标准,采用5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
1.1.4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以工程实际委托专业为准)
1.1.5 项目批准文件: /
1.1.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是对私言涌1.23km 河道进行整治,工程起点为海滨路过路桥,终点为金沙路。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疏、新建堤岸、新建箱涵、雨水口改造、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巡河通道建设,绿化种植。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7529.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41.01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水下地形测量及扫床)、■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含相关评估、论证工作并形成相应的成果)
1.1.10(登录后查看)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2.3.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2.3.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或以上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必须包含2020年10月-2021年3月期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以提交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1.2.3.1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成员方承担勘察任务,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详见招标文件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并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牵头人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共同盖章,其余未明确标注签章要求的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
1.2.10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3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1年4月24日00时00分至2021年5月1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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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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