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中国联通长三角(芜湖)智算中心变电站基础机电新建工程机电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4

 

2025年中国联通长三角(芜湖)智算中心变电站基础机电新建工程机电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中国联通长三角(芜湖)智算中心变电站基础机电新建工程机电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采购依据:芜湖联通〔2025年〕第2次办公会议纪要、2025年中国联通长三角(芜湖)智算中心变电站基础机电新建工程项目批复(安徽联通项目批[2025]517号)和经审批通过的采购需求。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对中国联通长三角(芜湖)智算中心110kV变电站红线内(含环网柜就近引入)机电部分的设计服务进行采购。

(三)采购内容:对中国联通长三角(芜湖)智算中心110kV变电站红线内(含环网柜就近引入)机电部分的设计服务进行采购,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1.电气部分初步设计阶段

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主要包含说明书、图册、主要设备材料清册和概算书等。配合招标人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技术规范书等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设备材料及建安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工程设计应遵循项目全寿命周期整体效益最大化原则。

设计说明书内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站规划、总图、电气一次、系统和电气二次、节能减排、停电过渡方案、主要设备材料清册和概算等。设计说明书及图纸、计算书和设备材料清册等内容深度需满足国家及国家电网相关标准要求。

2.电气部分施工图设计阶段

完成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编制及审查、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总说明及附图、电气一次、二次系统、主要设备材料清册、各专业施工图图纸及说明、施工图预算、绿色设计等。以上内容深度应满足国家及国家电网相关标准要求。

现场设计技术服务主要包括: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土建设计单位提供设备基础、管道预埋、防雷接地等土建设计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委派设计代表提供常驻现场服务,进行技术联络会、施工图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

3.完成工程项目其它阶段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电气相关设计内容,以及施工、竣工过程中的配合工作。

4.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与本工程电气部分相关的技术文件编制等。

(四)采购预算:171.98万(不含增值税,下同)

(五)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六)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

(七)技术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八)质量要求:合格。遵循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九)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身份证明资料扫描件。

3.2投标人须能开具或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税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说明文件或国税局官网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图或以往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承诺书,提供承诺书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2020〕94号》方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过渡期内相对应的新旧资质均有效。

3.4人员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设计总负责人1名,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资格证书。

注:需提供设计总负责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扫描件;本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签署的电压等级不低于110kV的变电站电气工程设计服务合同。

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或包含多个工程专业内容合同的,投标人须为承担设计部分(须包含电压等级不低于110kV的变电站电气工程设计)工作的一方,该业绩予以认可;

2.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页等内容,合同或订单等证明材料须为清晰可辨;

3.若为固定金额合同,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否则不予认定;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需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定),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6.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业务禁入期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同时不接受该投标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5.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4日17时00分至2025年3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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