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庭镇水利水务管理服务中心水体(河湖)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14
项目名称: 金庭镇水利水务管理服务中心水体(河湖)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94.2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肆万贰仟贰佰元整(小写1942200.00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对圩区机房管理以及常态化做好太湖 “五位一体”治理工作,配齐配强垃圾、水草、蓝藻打捞作业队伍,充分应对潜在的蓝藻聚集、湖泛现象。

(二)服务内容:

一)圩区机房管理

1、需要人数:28人。(含项目经理)

二)河湖治理

1、需要人数:9人。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无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注: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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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