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光柱体压制数字化生产线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发光柱体压制数字化生产线 项目招标人为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 项目用途:本生产线主要用于发光柱体的压制生产。
2.3 招标范围:本设备为交钥匙工程。卖方按买方提供的需求及技术要求,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负责生产用工装及辅具(如专用盛具等)的设计和制造,确保设备稳定地批量生产出合格产品。
2.4 交货期:18个月(其中合同生效后14个月到达买方现场,到货后4个月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终验收)。
2.5 交货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精密装配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 个类似设备业绩(类似设备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的非标自动化设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填写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每一份有效的业绩证明包括:1、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首页、尾页等能显示合同签订日期、采购内容及买卖双方盖章内容的部分);2、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 天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须具有实缴资本、参保人员、生产经营
场所三方面内容,且缺一不可。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①实缴资本证明材料:提供验资报告或者备注有投资款的银行缴款回单或2023 年12 月的资产负债表(审核实收资本科目)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 天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能显示实缴出资额内容);②参保人员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员工参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③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以企业法人作为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人为企业法人的房产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企业法人具有生产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3 月14 日至2025 年3 月21 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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