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及广东碳市场珠海市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

项目名称: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及广东碳市场珠海市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预算金额(元)

合同履行期限

1

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及广东碳市场珠海市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示范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用户需求书

¥300,000.00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响应文件中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7)信用记录: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招标采购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2)供应商参加磋商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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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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