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生产线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4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生产线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长安华茂智能终端研发生产项目真空设备采购与安装)

采购项目编号:GDZ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59500.00元

2.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生产线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长安华茂智能终端研发生产项目真空设备采购与安装)):

采购包预算金额:¥3559500.00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生产线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长安华茂智能终端研发生产项目真空设备采购与安装)

3.00(套)

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生产线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长安华茂智能终端研发生产项目真空设备采购与安装)):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见投标函)。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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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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