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长治分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建设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5-03-14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建设兴业银行长治分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与山西省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其业务功能应满足山西省财政做好国库支付资金账户管理工作的需要。
1.2 技术要求:
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相关功能开发,具体要求如下:
1、开发长治分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凭证库系统、电子印章系统及代理银行财政国库资金电子化支付系统,系统功能满足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对接需要。
2、长治分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我行内部相关系统进行对接。
3、能够实现长治分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业务交互。
4、服务期:需提供系统从系统授权配置完成之日起一年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电话咨询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接到兴业银行报障后1小时内做出响应,为我行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与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服务响应时间:接到兴业银行报障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1.4 服务要求:
中标方应按合同约定,针对我行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向我行数据中心提供与数据中心运维相关的一系列现场技术服务,以全面的服务内容,以多种方法和量身定制的服务方案,及时避免我行数据中心机房故障,确保我行业务不受损失。
1.5 供应商资质要求:
1.5.1 企业成立1年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1.5.2 包括但不限于2021年至今与六大国有银行及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
二、报名要求
2.1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19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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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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