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至青岛连接线青岛枢纽普速外迁工程甲供物资(机务、车辆、机械专业设备第四批)招标清洗机设备JWCL17、蓄电池设备JWCL19、冷却水制备设备、注油加液设备JWCL20、动集一体化作业-联控系统、动集上砂设备JWCL21、机车牵车电源JWCL22、移设TVDS探测设备JWCL27
2025-03-141.1新建潍坊至宿迁至青岛连接线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号)、《国铁集团 山东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50%,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机务、车辆、机械专业设备第四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青岛枢纽普速外迁QSZH-2标红岛站位于青岛市城阳区,距离青岛市政府约44km。车站为济青高铁始发站,站中心里程为济青K303+305。新建红岛机辆设施位于红岛站东侧青盐外包正线之间。包含路基工程:路基段1处/4.55km;桥涵工程:新建框架桥4282.61顶平米,改建框架桥2096.2顶平米;新建涵洞226.04横延米;轨道工程:站线铺轨24.13km,其中库内铺轨2.646km,拆除线路1.137km。新铺单开道岔63组,特种道岔3组;拆除单开道岔3组,重铺1组等。
2.2计划工期:青岛枢纽普速外迁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见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诚信要求
4.1不接受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3月至2025年4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4.2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3执行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办法《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物资〔2024〕133号);
4.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3月至2025年4月)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5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4.6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4.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被纳入国家铁路局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管理等信用评价体系,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不接受其参与投标的;
③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④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9日下载回执及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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