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连采设备配件维修招标公告

2025-03-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连采设备配件维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证连采生产系统设备正常运转,组织对库存待修的连采机、梭车等设备的主要配件进行维修,并投入生产使用,以达到循环利用、降低成本、减少新购资金投入的目的。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对煤业公司库存待修的连采机、梭车等设备的主要配件进行维修。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3服务期限及维修工期:合同期限一年,其中每批次维修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的连采机及梭车主要配件维修业绩(1份连采机主要配件维修业绩+1份梭车主要配件维修业绩视为1项业绩),在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问题引起投诉;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维修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并且需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每份合同提供1张发票);

3.3投标人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三年(2021-2023)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书面承诺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验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4日18时00分到2025年03月1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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