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市静安区环境监测站2025年小尺度空间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运维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3-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环境监测站2025年小尺度空间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运维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0625-00001775 

预算金额(元): 1240500元(国库资金:12405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小尺度空间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运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40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提供13台固定点传感器微型站(PM2.5、PM10、CO、NO2、O3和TVOC)、2台道路扬尘监测设备(PM2.5、PM10、TSP、CO、NO、NO2、TVOC)、1台车载式移动监测设备(PM2.5、PM10、CO、NO2和NO),为期一年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数据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生效至合同期结束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限中小企业参加投标。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工业。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若投标人对是否能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把握不准,因而不能确定是否应参加本项目竞争时,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最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4月7日至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已按《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登记入库手续。
(3)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4) 投标人的出资人(不含上市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的股东,下同)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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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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