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业务用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41、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业务用车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业务用车租赁项目。招标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中标人数量:1家。
采购预算:三年共32.544万元(含税,税率为13%)。
最高限价:10.848万元/年。
服务期限:三年。
采购内容及数量:租赁1辆别克GL8商务车(排量不超过2.0L),租期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具有客车租赁经营范围的企业,对所出租车辆享有所有权(不得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
3.2具有《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03月0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须承诺:(1)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3月01日至今)与浦发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2)如本项目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招标人合同,不得接受招标人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3)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03月0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03月21日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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