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台至兴化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台至兴化高速公路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5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45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东台至兴化高速公路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中规划建设的一条沟通苏北、苏中地区的东西向高速公路项目,是江苏省规划“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中的联络线,编号S26。路线起自东台市南沈灶镇,接已建的沈海高速公路,向西经梁垛镇、荻垛镇,止于兴化市大垛镇,路线全长37.725公里。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东台至兴化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共2个标段,即DX-JL-YC51、DX-JL-TZ51标段。DX-JL-YC51标段对应东台南收费站、东台西收费站、西溪服务区(含加油站),总建筑面积约12259.81m2;DX-JL-TZ51标段对应荻垛收费站、张郭收费站,总建筑面积约3938.28m2。

2.3招标范围

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

2.4监理服务期

计划监理服务期:2025年5月至2026年11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注:公共建筑包含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等场所。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安全生产要求

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在本项目委托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中不存在因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4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1)资质要求

A.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B.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业绩要求

担任过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一任总监理工程师或两任副总监理工程师或两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注:公共建筑包含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等场所。

(3)其他

2020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总监、副总监不得作为总监、副总监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1日18:00,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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